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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年前爆發的第一商銀中山分行押匯貪瀆弊案,前一銀副理張國隆遭檢方起訴,張隨後遭銀行記大過免職。官司纏訟28年後,法院於2007年判決張國隆無罪確定;張國隆原是30多歲的銀行副理,獲得平反時已是75歲老人家。張國隆提告向第一銀行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給付薪資,但一銀主張雙方是委任關係,銀行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,如果雙方是僱傭關係,張國隆曾遭羈押4年、無法提供勞務,銀行依規定能提前終止僱傭契約。最高法院認為張國隆處理銀行事務無過失,一銀將他免職無理由,判決雙方1992年1月19日至2009年3月20日的僱傭關係存在,一銀應給付487萬餘元的薪資定讞?6664B8DCCC75D25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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